鹹濕《爽報》犯眾憎 官庇淫媒更可恨

淫賤黎賣弄色情人盡皆知,今次推出免費嘅《爽報》再淪為過街老鼠。超過一百個團體聯署聲明,譴責《爽報》誨淫誨盜,要求學校同屋苑將呢一份「喪」嘅鹹報踢走!

影視處短短幾日已經收到一百一十幾宗投訴,不滿《爽報》渲染色情暴力荼毒青少年。影視處發言人就話嘞,已就投訴作出調查,並將懷疑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嘅物品,送交淫審處評定類別。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未有根據條例規定發布不雅物品或向青少年發布不雅物品,若被裁定罪名成立,首次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民間團體聲討《爽報》嘅聯署聲明提出五點要求:一,《爽報》刪除色情內容;二,各大屋苑拒絕派發;三,各位市民拒絕領取以示抗議;四,各大團體參與譴責行動;五,各大機構拒絕刊登廣告。宣淫販賤咪就係犯眾憎囉,《爽報》激到全人類嬲到震,齊聲向淫賤黎怒吼「色情不爽、拒絕淫報、救救孩子」。

之不過咁,功夫茶有一個疑問,向影視處投訴有冇用嘅呢?事關特區政府最鍾意包庇縱容壹淫媒,尤其係港英餘孽更加呵護備至。事實擺在眼前,壹淫媒曾經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過百次,從來冇一次認真處罰,餐餐都係輕輕罰款一萬幾千了事,同法例規定嘅應得懲罰相差十萬八千里。如果唔係有沆瀣一氣嘅港英餘孽撐腰,有乜可能會容許一個長期積犯逍遙法外?

仲有呀,官老爺好鍾意玩差別待遇㗎。就好似○五年咁吖,《東方日報》及《太陽報》刊登一輯Kelly Brook沙灘性感照,打晒格仔,仍然被影視處送檢,淫審處評為二級不雅,但係《蘋果日報》刊登同一輯照片,只係評為一級非不雅,喺香港有得賣嘅外國雜誌《NOW》刊出一模一樣嘅照片,格仔都冇打,亦冇包膠袋,竟然連送檢都冇,更加唔使講評級。影視處嘅三重標準,根本就係選擇性針對東方報業集團,蓄意放生淫賤黎。

如果真係主持公道,應該學似台灣咁,出動打狗棒狠狠懲戒販賣色情嘅大淫蟲。台北市政府唔止一次重罰壹淫媒,市長大人甚至為家長仗義執言,譴責台灣《壹週刊》以及「動新聞」有傷風化教壞細路,不惜下令學校禁止訂閱爛果報。

計功夫茶話齋,鹹濕《爽報》固然犯眾憎,之但係如果官奸勾結繼續包庇淫媒,呢家嘢更加可恨。萬一真係不幸言中,功夫茶建議民間團體轉個頭去譴責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