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新巴撞癱肉販 IQ跌至三歲

壯年肉販三年前在北角過馬路時被一輛新巴撞倒捲入車底,登時頭蓋骨部分飛脫,引致腦部重創送院接受治療,雖檢回一命,但已變成只得三歲小孩智商,活動能力受損,全日都要由他人照顧,而且亦認不到心力交瘁照顧他的家人。其妻一直與新巴商討賠償,但至今仍未有共識,三年索償期限轉眼快將屆滿,其妻遂委託律師昨日入稟高院,向新巴和肇事司機索償,希望可追討到他日後的生活開支和醫療費,但未有表明金額。

原告袁達洪(五十一歲),由其妻兼監護人陳愛卿(五十三歲)代表入稟,兩名被告依次是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及鍾滿堂(譯音)。

入稟狀指,原告於○八年九月廿九日晚上七時許,在北角英皇道近糖水道交界遇交通意外受傷,原告一方指意外是由被告疏忽引致。

現時入住護養院的原告,說話能力亦受創,只能說出一些單字,昨由其妻子(下稱陳)接受訪問。陳表示原告在案發時受聘賣豬肉,他當晚下班時被巴士撞倒,頭上邊的一塊頭蓋骨飛脫更現出腦漿。原告留醫一段時間後要接受腦科治療,頭蓋雖重新修補但腦部已受創,認知能力受損,也無法辨認他人,連家人也認不到,四肢活動能力亦受損。

照顧丈夫 妻心力交瘁

陳指原告出院後安排入住護養院至今兩年,要穿尿片和由人餵食。陳指她每日均會由家中步行十多分鐘往護養院探望原告兩次,並分別送下午茶和晚飯給他。按記者昨日所見,原告只吃一些流質狀食物,進食時是直接吞下沒有咀嚼。陳指他連家人都認不出,認為他只得一歲智商(IQ)而非醫生所指的三歲。

陳又透露,原告在意外前是家中經濟支柱,日薪約六百五十元,意外後他無法工作,而夫婦育有一名現讀中五的十七歲兒子,一家現時只能領取綜援維生。不過,由於政府在下個月要等待醫療報告完成才會再批綜援,他們一家下一個月暫時要向親友借錢。就賠償方面,陳聲稱曾與新巴一方討論過賠償問題,但覺得賠償金額不足,她的代表遂在索償期限前先行興訟。

照顧丈夫至心力交瘁的她表示,經過三年她眼淚早已流乾,期間亦飽受精神和各種痛苦煎熬,她指要應付丈夫的醫療及日後生活支出至少要逾二百萬元,一直為經濟問題憂心,現時只希望能獲「賠多少少」。

案件編號:HCPI 67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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