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通過接納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委會的建議,向全港一百五十五名法官及司法人員加薪百分之四點二二,加薪幅度較公務員低,有關薪酬調整會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港府指,薪常會已考慮及平衡司法獨立、司法機構立場,以及十二項一籃子因素處理調薪。
全港法官及司法人員上個財政年度遭凍薪,今年度雖獲加薪百分之四點二二,但仍低於公務員加薪百分之六點一六至七點二四的幅度。港府發言人表示,薪常會採取平衡方式處理調薪,考慮了司法獨立的原則、司法機構的立場,以及包括港府財政、本港經濟、公私營機構薪酬作參考等共十二項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