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用瓷片(界)前妻毀容縫43針

中年髮廊男東主與妻離婚後復合同居,卻又因為床笫之事爭執。男方要求交歡被拒後,拿起瓷杯襲擊對方頭部,並將杯敲爛以鋒利瓷碎片劃花前妻臉蛋狠言「睇你第時點結婚!」結果令對方毀容,右臉留下十厘米的觸目驚心疤痕。被捕躁夫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法官更特意從控方取得事主傷勢相片,親自數到她傷口需要縫四十三針。被告收押至本月二十八日判刑。

被告梁開興(五十四歲)被控在今年五月廿四日於荃灣大壩街安康大廈住所內,蓄意傷害卅八歲姓陳女事主。辯方律師昨求情指,被告在卅二年前首次結婚,與首任妻子育有一對現已成年的子女,離婚後於○一年與本案事主結婚,育有一名現年九歲兒子。而兩名成年子女有替被告撰信求情,而事主亦在警方口供中表示,雖不會再與被告復合,但已原諒對方,並希望法庭能從寬處理。

辯方又指被告沒有案底,只因一時衝動才犯案,又聲稱事主有一定程度的挑釁被告。辯方透露被告在還押期間,其小腿嚴重受傷需要縫針,法官因此除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外,亦要求取其醫學報告協助量刑。

指女事主稱跟男人去澳門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在○九年四月離婚,但五個月後便告復合,二人與九歲兒子同住上址。事發晚上八時許,被告要求與事主歡好但被拒,被告大發脾氣,聲言事主與第三者交往。之後他更拿起一隻瓷杯打事主頭部,之後將杯打破,一手執住事主的頸,另一手則用鋒利碎片割向事主右臉,並邊割邊對事主說:「睇你第時點結婚!」

事主被割臉後負傷離家報警,警方上門拘捕他後,他指事主當時聲稱要跟另一男人去澳門,又說那人會給她錢。他一時失控才拿杯打事主,但沒為意瓷杯已破爛。事主送院後證實臉的傷口長達十厘米,由眼下一直劃至下巴,幸好無傷及神經,現時仍要定期覆診及需進行磨皮。

案件編號:DCCC 75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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