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至全港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下月三日起接受申請,政府將於下周四開始在勞工處、民政事務處及社會福利署轄下共七十二個辦事處派發申請表格,計劃是以家庭為申請單位,申請者需要申報全家的資產包括銀行存款、現金積蓄及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等,並要符合規定的入息上限(見表一),合資格才獲發最長一年、每月六百元津貼。有立法會議員及社區組織質疑,計劃要求同時申報入息及銀行存款,容易出現重複計算,只會令更多人不合資格,失去鼓勵就業作用,相信最終只有不足十萬人受惠。
為期三年的新交津計劃獲撥款四十八億元推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表示,首批合資格申請者最快可於年底獲發三千六百元津貼,申領期可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申請人可申領過去六至十二個月津貼(見表二)。勞工處已在尖沙咀中間道設立新辦事處,處理計劃的申請及查詢。
不過,根據政府原先估計計劃受惠人數達四十三萬六千人,但今年五月最低工資實施後,部分基層僱員工資增加,根據統計處今年第二季住戶入息數據顯示,符合計劃入息限額資格只有四十萬四千人,即有三萬二千人被淘汰。張建宗承認,計劃標準以去年第二季數字釐定,但基層員工工資增加是可喜現象,當局會在計劃推行一年後作中期檢討,三年後作全面檢討。
不過,根據當局制訂的申請表格,申請人需填報的資料非常繁複,除了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基本個人資料、每名成員工作及入息資料外,資產申請包括全家的銀行存款、現金積蓄、基金、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等,而政府派發的六千元、強積金、博彩利潤、其他政府經濟援助等則可獲豁免申報,申請人需要提交各類入息及資產證明以作申請,完成審批後可獲發通知書,若申請被拒絕可提出覆核以及上訴。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主席李卓人質疑,僱主一般以銀行過戶方式出糧,但計劃要求申報收入及銀行存款,會出現重複計算,令更加多人不合資格申領,將於本周五會議上要求當局剔除申報當月收入,估計由於新計劃要「查家宅」,相信最後只有不足十萬人能合資格領取津貼。
關注公共交通事務聯席發言人陳宇翔批評,計劃已失去鼓勵就業作用,變成低收入補貼,「屋企愈多人做嘢就愈申請唔到,即使搵得唔多錢,但計劃咁高要求會好易超額」,又指津貼額過低不足應付由新界跨區至市區的交通支出,促請當局再進行檢討。
‧以家庭為申請單位,需符合入息規定及經資產審查。
‧每月工作72小時或以上可領取每月$600全額津貼。每月工作36小時以上但不足72小時,可領取每月$300半額津貼。
‧申請人可領取過去6-12個月的津貼,可追溯至今年4月1日起計算
‧9月22日派發申請表格,表格可於勞工處轄下就業中心、各區民政事務處轄下諮詢中心及社會福利署轄下社會保障辦事處領取,或於勞工處網頁www.labour.gov.hk下載
‧10月3日開始接受申請
查詢電話:政府熱線1823(9月22日起接受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