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化海港空有夢 因噎廢食實堪悲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自保護海港協會早年引用《保護海港條例》力阻灣仔繞道填海工程後,政府便抱定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心態,以致涉及維港填海的基建工程全部裹足不前,嚴重影響海濱發展及市民福祉。

海濱事務委員會昨日召開會議,討論在《保護海港條例》加入新原則,為一些對維港破壞較小的填海工程開綠燈。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提出這項修訂的不是港府,而恰恰是保護海港協會。該協會澄清,並非逢填海必反,而是禁止過度及不必要的填海工程,問題在於,港府當年敗訴後,因擔心觸犯法例,對所有可能涉及填海的工程採取「過於消極」的做法,不但阻礙市民正當使用及享用海港的機會,更令保護海港協會成為眾矢之的。協會強調,今次就《保護海港條例》提出新的法律觀點,旨在平衡公眾利益,使得對公眾有利的小規模填海工程得以展開。

真相大白,原來冰封海港發展大計的罪魁禍首不是環保組織,而是港府。事實上,保護維港沒有人反對,《保護海港條例》也是無可厚非,不過,這並不是說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填海。當年法庭就灣仔繞道工程司法覆核的判詞中已經明確指出,「除非有凌駕性公眾需要才可以填海,政府亦須諮詢公眾」,可見法律上並沒有全盤否決填海,只是為相關工程設置條件。可笑的是,港府竟然因噎廢食,以一宗司法敗訴為由,將所有可能涉及填海的工程束之高閣。港府曲解司法判決,曲解環保,無非是推卸責任,為無所作為尋找藉口。

維港是香港最重要的自然資產,適當的發展,可以錦上添花,放棄發展,可謂暴殄天物。多年來,市民為發展海港獻計獻策,如建造海濱公園,建立行人板道,建造單車徑等等,雖然都可能涉及少量填海,但這是完全必要的,非但不會破壞維港風光,反而可起美化及保護作用,既可為市民提供休憩場所,又能吸引海外遊客,一舉數得,何樂而不為!以興建行人板道為例,公眾諮詢結果得到民意支持,惟港府因擔心觸犯條例,議而不決,拖拖拉拉,至今依然毫無動作。正如有區議員批評,「弱勢政府乜都驚,根本上公眾支持,冇人反對,但佢哋擔心要孭鑊,結果無人敢決定」。

事實證明,港府施政無能,威望掃地,已落到動輒得咎、寸步難行的地步。當年領匯上市,經不起一位綜援婆婆拿牙籤輕輕一戳;好不容易才上馬的港珠澳大橋工程,亦因一位綜援婆婆提出司法覆核而陷入停頓;擬議中的第三條機場跑道,又被指環保評估漏招而鬧得沸沸揚揚。一挫再挫之下,港府有如驚弓之鳥,瞻前顧後,畏首畏尾,結果只能是一事無成。

一朝蛇咬十年怕,弱勢政府百事哀。港府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得過且過,如今夕陽斜照,更不可能再有作為。發展海濱的夢想,恐怕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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