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婉嫻應復出,參與今年的區議會選舉和明年的立法會選舉。
我的主要理由是她代表工聯會、代表工會,以往的公職表現,處處顯示出她以工人和基層弱勢社群利益為依歸。更重要的是,她已突破傳統工會心態的限制,不只着眼於會員權益,沒有狹窄的工會利益主義,而是依海外工會發展的趨勢,工會與地方社區結合,考慮地方發展的長期性參與地區發展的規劃、環保各個方面的工作。
香港的權力機關權力分配並不合理,行政機關缺民意基礎,即使未來特首普選,仍然不如英國西敏寺模式的政黨執政制的民主參與。此外,一如我過往所述,民建聯與民主黨都傾向於依靠專業人士,公民黨更是代表上層利益,立法會內工會和基層利益的代表比例極少;再者,泛民主派的職工盟,和建制派的工聯會又因政治意識形態親北京與否而妨礙合作,這使在行政立法權力機關裏,環保和地區發展組織沒有政治代表。
因此,多一位真心的工會代表進入政府權力架構絕對是好事,可以加添一點制衡資本家、專業人士既得利益的作用。
但我寄望陳婉嫻更多的是她定位於工會與環保地區發展的結合,特別是地區發展比環保在政府決策中更缺乏代表。而今次循區議會再進入立法會,應該凸顯地區發展的因素。
按國際發展,像香港一類的後工業化、後現代化城市,地區發展是重點,希望可以藉陳婉嫻的參選、當選,推進這方面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