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言論自由」、「示威自由」等漂亮詞藻從來都是長毛梁國雄之流的「民主派」口頭禪。觀乎「九一」暴力衝擊科學館替補機制論壇的可怕一幕,令人不禁想起羅蘭夫人名言:「自由啊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講「民主」,民主是一種制度、風範、守則,並非某個小團體「專利」。不守規矩,破門而入,見人就撞,見物就摔,在受害者眼中成了「暴徒」、「餓狼」、「喪屍兵團」,這不是玷污民主、踐踏民主嗎?
講「言論自由」,是每一個公民的憲制權利,豈能由某一黨派壟斷!社民連、人民力量無論在沙田的第一場論壇抑或科學館的第二場論壇都有黨羽安插在會場,自由地發言、自由地狂噓、自由地擲物;反過來,「九一」之役,科學館被暴徒攻克之時,十足是黑社會「踢館掃場」之勢,在場官員、公眾的言論自由何存?這不是以剝奪其他市民的言論自由來實現暴徒們的言論自由嗎?
講「示威自由」,「九一」行兇作惡遭全城口誅筆伐之際,前日曾蔭權出席施政報告諮詢論壇,長毛梁國雄又再度出擊兩次向曾擲狗餅和垃圾袋,完全違背「和平、理性、非暴力」原則。有市民咬牙切齒表示:「人家煲呔唔理佢,算長毛夠運;若長毛敢掟我,我一定同佢搏命!」可見,長毛之流要的「示威自由」其實是「搗亂自由」,毫無建設性!
總之,可斷言,若長毛一類憤青V煞上台,不會有民主,只會有法西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