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三歲雙失青年去年六月十一日在網上討論區留言,揚言:「我哋要學猶太人炸咗中聯辦」,《東方日報》記者發現有關言論後向警方查詢而揭發事件,青年事後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有違公德罪,被判接受感化十二個月。惟他昨於高院對定罪提出上訴,法庭聽畢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
上訴人陳宥羲的代表律師陳詞指,涉案控罪未能清楚指明上訴人就「炸中聯辦」的留言如何有違公德,認為不足以說明他有罪,故應撤銷定罪。控方則認為控罪毋須交代詳情,又指原審裁判官在裁決時,亦說明上訴人的留言行為令人憎惡。法官聆聽陳詞時,突然提及該留言中,大家只集中提及「炸中聯辦」,卻無提到「學猶太人」那部分,法官認為後者涉及很嚴重的歧視;對此雙方律師一時未能回應,法官最後只嘆了句:「可能大家感受唔同啦」。 案件編號:HCMA 4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