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公安竟不受理
肇事俱樂部位於福田南路,受傷婦人姓潘,昨午十二時許,她與姓戴丈夫及十多名友人飲茶後,前往上址消遣。期間,潘接受拔罐降火,療程前,她聲稱曾感有液體翻瀉在其背,並聽到有人低聲說:「哎呀!倒瀉咗火酒!」她不以為意,其後技師替她抹淨背部後,繼續療程。惟十多分鐘後療程完畢,她感到頸背四個拔罐部位疼痛不已,查看下赫見長滿水泡,疑被灼傷,立即與職員理論。
戴指已即場致電公安報案卻不獲受理,惟後有公安疑獲俱樂部職員通知「一call即到」,戴恐得不到公平處理拒隨公安回局助查。亦有職員曾稱會賠償,但他礙於不熟內地法例未有接受。最終夫婦及友人自行回港,抵港後自行到醫院求醫,證實潘頸背被灼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