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狙擊組報道】屋宇署懶理僭建物阻塞通道的樓宇,但對僅佔用四呎闊公眾通道,卻嚴厲執法。在天后有七間店舖被屋宇署指佔用四呎公眾通道,被飭令清拆,由於擴闊通道乃上手業主「遺物」,亦未有對路面造成阻礙及危險,業主建議酌情以補地價取代清拆,惟未被接納,部分業主已向「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提出上訴。
天后留仙街一幢私人樓宇地下的七間地舖,分別於○九年九月及一○年六月,接獲屋宇署的清拆令。其中一名受影響的業主吳先生表示,店舖格局與買入時一樣,沒有改建,直至○九年接獲屋宇署通知,才得知店舖佔用公眾通道:「買嗰陣,根本唔知間舖霸佔公眾通道!」
曾為受影響業主提供協助的東區區議員周潔冰表示,曾安排屋宇署人員實地視察,亦證實無即時危險,也認為業主非蓄意違規,當局可酌情處理,如要求業主向屋宇署補交圖則,或者就佔用的行人路面向政府繳交租金等。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亦批評,屋宇署強行要求業主清拆的做法官僚,兼勞民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