渲染性暴 《台蘋》動新聞罰百萬

【駐台記者張偉御報道】台北市政府於○九年十一月針對台灣壹傳媒的《蘋果日報》(下稱《台蘋》)網站二宗「動新聞」的報道,因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且違規情節嚴重,合共裁罰新台幣一百萬元(約廿七萬港元),壹傳媒不服,提出行政訴願又屢敗訴,台灣的最高行政法院昨日以裁罰有據,壹傳媒上訴無理為由,駁回上訴,壹傳媒需繳交百萬元罰款,全案定讞。

台北市政府監看《台蘋》網站發現,○九年十一月廿四日及廿五日,網站播出「鐵撬殺妻,伴屍一夜自首」等結合動畫與新聞的影片。因內容過度描述犯罪行為過程及血腥、恐怖、殘暴等情節,又未依電腦網絡內容分級處理辦法,將該內容列為限制級、令未滿十八歲者亦可瀏覽影片,台北市政府認定,壹傳媒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且因違規情節嚴重,裁處壹傳媒罰款新台幣五十萬元。

壹傳媒終極敗訴

同月廿六日,台北市政府又發現《台蘋》網站「動新聞」內容,不但「鐵撬殺妻,伴屍一夜自首」限制級內容尚未移除,並有新增「恐怖隨機劫小黃」(小黃即的士)、「少女控姦30次」等過度描述犯罪行為過程內容,台北市政府因此另再裁處壹傳媒新台幣五十萬元罰款。

台灣的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上述三套影片的內容,以口語配合動畫模擬畫面,詳細描繪殺人、性侵害之犯罪過程、被害人掙扎痛苦及鮮血飛濺等血腥之情節,確屬過於寫實,應列為限制級,限制未滿十八歲人士瀏覽。台北市政府罰壹傳媒並無錯誤,因此駁回壹傳媒上訴,全案定讞。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