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三地情:侵佔公款 怎能無罪

陳水扁身處四大罪案,其中國務機要費案高等法院更一審判「無罪」,引起輿論嘩然。社會又掀起藍綠族群對立,綠營欣悅,稱尊重司法判決;倒扁藍營民眾大喊「司法不公」;立委邱毅痛批高院作此判決的法官像浮士德——「已經把靈魂交換給魔鬼」。

法院的判定認為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因公支出款項,比檢方起訴扁、珍的錢還多,所以將扁、珍兩人國務機要費案貪污部分改判「無罪」。國務機要費的支出必須「因公使用」,但扁家之家用均囊括於內,實是侵佔公款,怎能無罪?同樣的犯罪事實,但卻做出截然不同的判決,法官的「自由心證」就可扭轉判決的結果,看來現在朝野不該爭吵不休有無「九二共識」,而應建立「司法共識」,司法作為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於焉崩潰?

社會輿論兩極化,法官出面說明,強調判扁案時心中「只有法律,沒有藍綠」。馬英九競選總部執行長金溥聰亦出來表態:「馬英九尊重司法。」馬英九上任多年來,一直強調司法改革未竟之功,由於司法院長乃總統直接提名,因之司法改造,總統責無旁貸。

此一判決正逢選舉期間,效應重生,政治判決固然有法官的考量,國務機要費無罪在法理上有可爭議之處,但在政治上卻求得平衡。過去民進黨不滿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無罪,今藍綠獲得同樣判決,為即將來臨的選舉免於激起情緒的因素,同時也為兩黨政治精英免除歷史共業的陰影。

扁國務機要費案,藍營不滿,綠營欣慰,又激起藍綠對立,此時藍營歸隊,決不能讓綠營勝選,無論如何也要投票給馬英九,繼續其司法改革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