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報館編輯涉騙財准保

【本報訊】報稱任職報館編輯的三十七歲男子,於八月廿二日被警方拘捕,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應訊,昨在屯門法院提堂。案件現押後至十一月四日再訊,被告准以現金十萬元保釋外出。

林姓男被告,被控於前年八月二十日至今年六月一日期間,在香港某處以欺騙手段,即多次以投資形式,不誠實地取得俞姓女事主的金錢,意圖永久剝奪俞的財產。被告毋須答辯。 案件編號:TMCC 308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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