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獲聖德肋撒醫院來函,指令醫生不得使用該院病房接收患有嚴重精神病的病人,如精神分裂患者或有自殺傾向病人;若醫生被發現隱瞞病人情況,接收此等病人入院,便有可能被取消使用該院之特權。
我認為,此乃荒謬之舉。聖德肋撒醫院聲稱以基督精神辦醫療,旨為需要醫治人士服務,豈有拒收精神病患之理。況且該院獲政府以不牟利機構條款撥地建院,哪有左揀右揀、拒絕在其能力範圍,為某類市民提供醫療服務之特權。
該院拒收精神病患,相信是有私家醫院遭病人控告疏忽所致。私院被指疏忽,乃因病人住院期間企圖自殺,最終嚴重殘障;但案件最後只是庭外和解,無法清楚了解事件細節。聖德肋撒醫院卻一刀切拒收精神病患,乃矯枉過正,為保住醫院免因同類案件而被控告,罔顧病患需要。
事實上,預防自殺毋須特別技巧,只屬一項人力密集之工作而已,如派護理員二十四小時陪伴,一方面作緊密視察,一方面對病人關懷鼓勵。若醫院已盡此責,病人仍自殺成功,他日縱與病人或其家屬對簿公堂,亦不會輕易敗訴。
我認為,聖德肋撒醫院拒收精神病患,完全不符天主教教義。為免麻煩,罔顧興辦醫療的使命,實屬可恥!我敦請陳日君樞機、湯漢主教深入了解有關醫院運作情況,重新灌輸天主之愛為何,令此迷途羔羊早日回頭是岸,重拾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