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勸交者洋教師認誤殺

尖沙咀諾士佛臺去年發生奪命血案,廿九歲美籍男教師與友人到酒吧歡聚時,與一名外籍陌生漢爭執,至清晨離開時,兩人仍繼續爆粗口角,更在行至街外斜路時發生推撞。期間男教師從褲袋取出三吋長摺刀施襲,卻誤中副車,刺斃一名廿四歲中國籍無辜勸交者且誤傷自己的同行男友人而惹上官非。被告原被控謀殺罪,昨在高院改認誤殺等罪獲控方接納,案件今日進行求情及判刑。

已婚被告JOW Gannon Walter Sutter,中文名周健華,昨承認一項誤殺罪及一項意圖傷人罪。控罪指他在去年八月十八日於尖沙咀諾士佛階十二號外,誤殺男子張健龍(廿四歲)及傷害男子王永耀(廿八歲)。外貌俊俏、被捕後已收押一段時間的被告,庭上應訊時木無表情。

外表俊俏 夜店起爭執

控方透露,被告○五年來港執教,有一名中國籍妻子,事發翌日在旺角的家中被捕。據資料顯示被告在美國加州州立大學畢業後,到廣西南寧教書,之後來港執教。被告曾任教的屯門順德聯誼總會胡少渠紀念小學(上午)發言人昨回應指,被告是由教育局委派到校的外籍英語教師,被告已於去年八月十五日因合約完結離職。

案情指,去年八月十七日晚,被告與姓李友人、傷者王永耀和王的女友到諾士佛臺的酒吧參加Ladies Night(女士之夜)派對。當時死者張健龍及另外七男一女,包括外籍男子James Scarlett亦在場消遣。被告期間曾從褲袋取出一把三吋長摺刀向姓李友人展示,並解釋帶刀原因是為「protection(保護自己)」。

至凌晨近四時酒吧打烊,被告跟李、王等人乘升降機離去,死者一夥人包括Scarlett亦同在升降機內。有目擊者指被告與Scarlett早前在酒吧男廁已起爭執,在升降機內狹路相逢,二人再用英語粗口互罵,出後當被告行至斜路半途時,他跟Scarlett又起爭執及互相推撞,雙方友人各自上前拉開兩人。

當被告一行人行至路口欲右轉往彌敦道方向時,Scarlett追上,欲向被告揮拳相向,多人追上調停,混亂間王和死者分別被刺傷倒地,被告見狀立即截的士,並與李撐扶王離開。王送院後發現臀部和腎臟中刀,死者則手腳和腹部被刺多刀,傷及胃部要害,最終傷重不治。

案件編號:HCCC 42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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