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警涉偷市民錢表證成

休班男警疑知法犯法,覷準排前面女子用櫃員機轉帳後忘記結束服務及取卡,涉嫌趁機用對方提款卡欲提款五千元,因戶口結餘不足最終只能提走三千八百元。女事主事後發現失款報警,警方憑現場閉路電視及男警當時在同一櫃員機的操作紀錄破案,被告昨於東區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企圖盜竊及盜竊罪表證成立,他不自辯,獲准保釋至本月十九日等候裁決。

報稱警員的被告李樹滿(四十四歲)被控去年八月十九日企圖偷竊現金五千元,及同日偷去女事主黃燕華三千八百元。

任職設計師的黃昨日供稱,當日早上約九時她在中國銀行小西灣分行外的櫃員機,將一千二百元轉帳後,只取了收據便離去,至晚上始發現忘記取走提款卡,她致電中銀查詢,證實已被人提走三千八百元,銀行戶口結餘只剩六毫二仙,遂報警求助。

穿紅衣提款 家中檢同樣衣物

控方案情指,警方翻查現場閉路電視錄影,發現一名紅衣男子在事主轉帳前,曾以被告名下的集友銀行提款卡於同一櫃員機查詢結餘,該紅衣男其後在事主轉帳時折返,緊接事主再操作該櫃員機。事後證實事主戶口在該段時間曾被嘗試提取五千元不成功,最終被人提走了三千八百元。

警方根據被告的集友銀行提款卡資料,今年五月在被告當時駐守的赤柱警署拘捕他,同日並在被告家中找到與閉路電視疑人身上一樣的紅衣,但事主的提款卡則一直未能尋獲。

控方亦傳召了被告六年前駐守香港仔警署時的直屬上司郭仲謙高級督察到庭,要郭透過閉路電視畫面辨認被告,惟郭直指:「如果唔知佢個名未必認得出」,裁判官聞言表明:「唔使再問落去啦」又問控方「點解唔搵佢現任上司上嚟認?」控方似有難言之隱,只苦笑無回應。

辯方在中段陳詞時指,被告事發日根本沒有到過涉案地點,否認閉路電視中的疑人是被告,又指只是衣着碰巧一樣及人有相似,而控方亦無證人可指證是被告。控方則回應稱世事並無如此湊巧,又向裁判官表示:「被告就坐喺你面前,似唔似閣下可以自己判斷」。 案件編號:ESCC 232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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