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屢遭侵權 興訟彰公義

【本報訊】壹傳媒旗下刊物擅自使用東方報業集團獨家照片或新聞資料由來已久,完全漠視違法的侵權行為,手法低劣,即使多次被揭發,侵權行為仍然不斷發生。惟負責執法的政府部門,卻未有將其繩之以法,在公義未獲彰顯,權利未獲保護下,東方只好透過民事訴訟,據理力爭討回公道。

蘋果擅自取用東方「王菲」獨家照片

新聞行業競爭大,獨家新聞、獨家圖片是傳媒機構提高銷量的「撒手鐧」,絕不可被侵犯。但壹傳媒旗下刊物早於九五年就開始侵犯東方利益,其中最轟動、纏擾東方最久的,首推九六年十月六日《蘋果日報》娛樂版,未經許可或授權,擅自取用當時在東方旗下的《東方新地》於當年十月五日刊載的「王菲懷孕乘飛機」獨家照片和雜誌封面(圖)。東方入稟高院索償,九七年《蘋果》被判侵權及敗訴,需賠償東方八千零一元,但法庭卻要東方替《蘋果》支付巨額堂費,東方上訴至終審法院,才能討回公道。

另外,二○○○年七月十六日,當時仍是東方旗下刊物的《東方新地》,其攝影記者在公司影樓為藝人繆非臨拍攝一輯造型照,有關照片於同年九月二日刊出;但○一年二月十八日,繆非臨其中一張在當日拍攝的照片,竟在《蘋果》娛樂版刊出,同日《壹蘋果網絡》亦有刊出;二月十九日,繆非臨同輯的另一張照片再刊於《蘋果》及《壹蘋果網絡》。東方入稟法院,《蘋果》其後向法庭繳交五萬零一元,並願意承擔東方的訴訟費。

而在○五年三月十五日,東方兩名前突發記者獨家拍得一宗市民懷疑進食毒帶子後不適送院的新聞照片,並刊登於翌日的《東方日報》頭版,但同日包括《蘋果》在內的多份報紙俱刊出該照片,《蘋果》其後就事件向法庭存款三萬零一元及支付律師費作為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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