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鳳開詐騙綜援經過

97年4月22日 被告丈夫向社署申請綜援。

98年12月1日 被告誕下幼女周煥然。

99年10月 被告代替丈夫任綜援申請人。

02年10月17日至 被告涉嫌在11份綜援申請及覆查表中隱瞞資產。

05年7月5日至 被告分81次,將合共81萬元歸還家姑。

07年10月 社署接獲舉報指被告漏報資產。

09年6月20日 警方拘捕被告。

09年底 社署調查後,證實被告疑多領66萬5千多元綜援。

11年8月1日 被告被裁定詐騙罪成,獲准保釋至8月26日判刑。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