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戶籍管理工作由派出所戶籍警負責,但出租屋的管理工作則下放給街道辦屬下的社區綜治辦出租屋管理站負責,但因出租屋綜管人員大部分為街道辦聘請的臨時工,加上欠缺培訓和監管,職員質素良莠不齊,引發了不少問題,職員的辦事更招惹不少批評。
出租屋綜管人員的職責,主要是協助有關部門收集流動人口資料,以便當局管理外來人口。但面對租戶不合作的問題,有出租屋管理站為求交差,往往會自稱派出所人員,加上其制服與警服類似,容易令人混淆,許多住戶都誤以為綜管人員就是警員,引伸不少投訴。
深圳目前全市約有一萬二千名出租屋綜合管理人員,由於警力不足,深圳警方早前宣布借用全市的出租屋綜合管理人員參與大運會的安保工作,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監管,結果引發更多出租屋綜管人員自稱為警員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