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女事主重創未錄口供

【本報訊】日前揭發的一宗「姊弟戀」同居情侶虐打疑案,無業男子懷疑年長他三年的女友有外遇,情海翻波下涉嫌用各種方法毒打,事後被捕控以意圖傷人罪,昨解往粉嶺法院提堂。控方庭上透露女事主受重傷,被虐打至肋骨斷裂、臉及身上有瘀傷、肺部和耳膜都穿破,傷勢嚴重至仍未能錄取口供。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至八月十一日再提訊。

被疑有外遇 男友還押

報稱無業的被告宋浩銘(廿三歲),被控於七月廿至廿五日於上水新勤街住所內,非法及惡意傷害李姓女事主,他暫毋須答辯。控方昨在庭上透露,廿六歲女事主任職珠寶售貨員,與被告之前是情侶關係。她於本年六月搬入上述單位與被告同居,早前被告懷疑與其他人「有關係」,兩人關係惡化。被告為此打罵事主,對她拳打腳踢,甚至用剪刀插她手臂,及用高跟鞋打她的頭。

事主受傷後到醫院求診並報警,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曾施襲。控方續指,事主檢驗後,證實有兩條肋骨斷裂、肺部和耳膜都穿破,臉上和身體的八成地方有瘀傷,傷勢嚴重,警方現時未能替她錄取詳細口供。

加上被告有相類前科和本案證據強烈,因此反對被告保釋,亦相信案件會轉介往更高級別法院審理。控方要求把案押後,以待索取事主的醫生報告和為她錄取詳細的口供,同時亦向涉案單位的鄰居調查。法庭下令被告繼續收押看管。

案件編號:FLCC 175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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