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販毒積犯打傷倉友加監

【本報訊】有多次販毒案底、早前因招攬及威逼十五歲少年販毒往澳洲而被重囚卅年的男子黃得煒,去年在荔枝角收押所的探訪室內,與一名男囚友爭執後揮拳襲擊對方再惹官非。

早前逼少年運毒囚30年

他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傷人罪,被判囚兩個月,其中一個月與前案分期執行。裁判官並分別勸誡被告及被押解到庭準備作供的事主,叫二人不要再在獄中生事。

報稱無業的被告黃得煒(卅六歲),被控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在荔枝角收押所探訪室內,惡意傷害男事主馬沙廸(四十三歲)。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事發時均是收押所犯人,事主前往探訪室途中遭被告揮拳襲襲,懲教員聽到嘈吵聲,上前見到被告與事主糾纏在地,分開二人並帶往醫療室治理,事主左耳有輕微擦損。懲教員翻看閉路電視影帶,見到被告在房內埋伏再襲擊事主。警誡下被告指常遭事主欺凌。

控方在庭上透露,指被告有多次販毒案底,曾因販毒被判監十六年,並於○九年十月出獄。而據早前資料指,被告出獄後不久又策劃以一萬元酬勞引誘十五歲少年帶約五公斤、約值四百廿萬元的冰毒到澳洲,期間少年被指遺失毒品而遭被告同黨毒打,被告在該案被捕後收押候審期間犯下本案。

案件編號:KCCC 229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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