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三地情:文化交流要有自信

早前《富春山居圖》在台北合璧展出,成了兩岸佳話,文化交流的深化繼續向前邁進,大陸伺機表示兩岸可簽訂文化協議,以建立更制度化的交流。

對此,台灣文化總會會長劉兆玄表示︰「是否要簽協議,應由易而難,累積經驗,發覺問題,再坐下來談,有需要時再簽,這樣比較有完整性。」劉兆玄以ECFA為例,也是先有交流,有了成效與經驗,再針對遇到的問題與需要,雙方坐下來簽架構協議,文化交流亦復如此。

事實上,北京一直積極努力地推動兩岸文化交流。胡錦濤是最早的提倡者,幾年前的「胡六點」就提到兩岸同胞要共同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優勢傳統,開展各種形式的文化交流,使中華文化的薪火相傳,發揚光大。

台灣顧忌的原因很多,最主要是擔心大陸以意識形態感染力入侵台灣,報章、電視以及大陸的文化產品大量進入,台灣無以規範。從另一角度探視,文化產品如電影、歌曲等已有廣泛交流,甚至兩岸合拍電影及創作等,務實地展開交流,才不至於限於被動。其實,台灣有堅強的文化軟實力,例如在文化創意產業、流行音樂等,都是華人地區首屈一指的,創作上,大陸很難以官方的框架來限制台灣的創意。

兩岸簽文化協議乃在於框架的建立,台灣還不希望大陸登堂入室,因之文建會甚至建議雙方在推動文化交流時,應研互設官方辦事處的可能性,以務實的態度處理兩岸文化的議題,以免陷於統戰口號中。

大陸在簽訂協議後,文化議題定會不斷輸入台灣。台灣應有足夠的自信,自身優勢便可在交流中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