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27歲綜援母虐兒判感化

【本報訊】廿七歲領綜援女子初為人母,疑因壓力過大而用「不求人」棒打五個月大兒子,被丈夫報警拘捕。被告戈韋賢早前在屯門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裁判官昨判刑時引述專家報告指被告適合判處感化令,判她感化十八個月,期間她須按需要接受心理及精神治療,及參加有關管教子女課程。

另外被告在犯案時違反早前自簽守行為令,另須罰款二千元。控罪指她今年六月五日在屯門家中虐打男事主,令男嬰右前臂及右大腿瘀傷。

案件編號:TMCC 225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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