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誤殺癱父 精神病漢判社服

【本報訊】患精神病無業漢長期照顧癱瘓老父,因父多日未能排便而受刺激,一怒下搖晃父親令他撞傷頭,並在四個月後去世。無業漢早前在高院承認誤殺罪,法官索閱進一步感化官報告後,確認他目前病情受控,昨判他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但要求他按感化官指示接受精神科治療。

三十八歲被告謝淦輝,承認在○九年五月十七日誤殺父親謝其(七十六歲)。他昨日在家人陪同下到庭接受判刑,他聞判後神情平靜,沒有特別欣喜。

非招認傷父 難查死因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情況特殊,若非被告在父親死後,招認是他曾撞傷父親的頭,相信亦難以查出死因。另外根據精神科醫生報告,被告在犯案後,才被診斷出患有精神分裂症多年,猶幸經過治療後病情受控,對社會已無威脅,加上已得到所需的支援,故認為社會服務令是合適的刑罰。

案情指被告的父親○三年中風後半邊身癱瘓,被告負起照顧父親責任。至○九年一月十二日,死者因腦膜有血塊,導致長期昏迷及併發支氣管炎,四個月後不治。之後被告透露曾因老父便秘問題,失控下猛搖他令他撞傷頭部。

案件編號:HCCC 33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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