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截聽條例一味拖

【本報訊】《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自○七年實施以來,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胡國興曾在報告中揭發有執法人員窺聽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及新聞材料,並質疑專員無權聆聽窺聽錄音如何監察。保安局檢討後提出一系列修例建議,但未建議賦權專員可聆聽錄音,表示須在抽查錄音及保障私隱兩者中取得協調。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一直採取拖字訣,未能杜絕執法人員濫權。

拒賦權專員抽查錄音

保安局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指,胡國興曾提出多項建議,指若法例授權他抽查錄音,可阻嚇執法人員不會作出違規或隱瞞行為,特別是涉及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或新聞材料的個案。該局指原則上不反對胡國興的建議,但不察覺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監管當局亦擁有這種權力,所得的海外參考經驗甚少,又指目前執法機關已因應專員的要求,保留所有特殊個案的截取成果。

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批評,「政府取消市民權利就快,保障市民權利就慢!」認為政府若不即時修例賦權胡國興抽聽錄音,難以杜絕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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