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配偶應酌情 限額豈能一刀切

港府對非本地孕婦實行一刀切限額制度,引起中港家庭強烈不滿。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昨日為有關政策解畫,引來不少團體踩場,更有內地孕婦在他的座駕前下跪請願。但周一嶽卻視若無睹,無動於衷,重申不會貿然使用酌情權處理港人內地妻子在港分娩問題,又指中港家庭問題複雜,未必只是醫療問題,亦涉及婚姻如何證明的問題。

其實,要證明中港婚姻的真實性,可謂輕而易舉。在內地結婚肯定有結婚證,如果懷孕還有准生證,上官方網站可以查閱,也可以尋求內地民政部門協助;如果是在香港結婚,那就更容易查證。至於是否有人假結婚,這屬於刑事範疇,自有相關法律去處理。當局以中港婚姻關係難證明作為理由,限制港人內地配偶來港分娩,根本站不住腳。

公共資源應優先照顧本地人,這個大原則沒有人反對;而在本港婦產科人手緊張的情況下,對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實施限制,也無可厚非。問題是,港人內地妻子並非單純的內地孕婦,因為她們所懷的孩子是香港居民的子女,遲早也會來香港定居,如果不分別對待,一定要將她們趕回內地分娩,這是人為製造家庭分離,對孩子不公平,將來辦理來港定居手續也頗麻煩。

事實上,不少學者、政界人士甚至港府官員都認同對港人內地妻子在港分娩予以特殊處理,有行政會議成員指出,在醫療資源許可的情況下,應優先照顧她們。從人口政策角度看,港人內地妻子的人數有統計,可以掌握,允許她們在港分娩,對本港整體人口政策影響不大。倒是父母均非港人的嬰兒,由於數目難以把握,將來對本港就業、教育、住房等需求的衝擊較大,這才是令人頭痛的大問題。

所以,從常理出發,從實際情況考慮,港府有必要區分港人內地配偶及其他內地孕婦,給予港人內地配偶使用剩餘公立醫院產科服務額度的優先權,只要當局微調有關配額政策,就能化解中港家庭的困境,也能減少許多不必要的爭拗。

其實,當局對內地孕婦並非表面上的「一視同仁」,而是有雙重標準,因為公務員的內地配偶不受有關限額的限制,可以繼續享受公立醫院服務。有立法會議員早前就此提出質詢,批評港府歧視,有關官員張口結舌,無從置辯,可見「一刀切」政策是多麼的虛偽。

總而言之,將港人內地配偶與其他內地孕婦分別處理,技術上並不困難,難的是叫港府改變「多做不如少做,少做不如不做」的官僚作風。

必須指出的是,七一臨近,形勢比人強,在中港家庭強烈反對下,若港府一意孤行,勢必把更多的人逼上街頭。港府慣於自打嘴巴,前倨後恭,這回能硬撐多久,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