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年鞋檔逆權侵佔敗訴

【本報訊】在銅鑼灣擺檔逾五十年的鞋匠,將面臨拆檔命運。他早年在大廈外牆搭建檔口,但近年被外牆業主控告,指他非法侵佔外牆,鞋匠則提出反控,要求法庭頒令他已逆權侵佔外牆。高院原訟庭昨日裁定,鞋匠實際上從沒有佔用牆身,裁定他敗訴,下令他需在廿八日內進行拆卸,並付原告訟費。

原告一董事是陳樹渠女

被令拆檔的被告鞋匠鄺佳,聲稱自一九五七年在銅鑼灣白沙道十五號後巷擺檔修鞋。本案原告信寶集團有限公司,為上述路段地舖業主,公司註冊資料顯示,原告其中一名董事,乃已故知名教育家陳樹渠的女兒陳燭蓮。原告在二○○八年入稟,指被告霸佔其外牆,要求法庭頒令將其依附於外牆的建築物拆除。

不過,被告提出抗辯,指他由七二年起,已在外牆安裝櫃子,到八六年他更在外牆搭建簷篷,至今已逾廿年,要求法庭頒令他已逆權侵佔外牆。原告今年初發出傳票,要求剔除被告的反申索,直接判定原告勝訴。

法官昨頒下書面判決,指出從地段圖則觀察,涉及爭議的外牆是相關地段的邊界,被告的補鞋檔並不在地段範圍內,但被告在外牆釘建物品,則無疑是侵入了原告地段,問題是被告向法庭提出的逆權侵佔論點,是指稱他侵佔至外牆的中線,亦即外牆的一半厚度,這點明顯與現有證供不符,被告爭拗此點,明顯無機會成立。法官遂剔除被告的反申索,裁定原告的指控成立,下令被告廿八日內將依附在外牆的檔口拆除,並支付原告訟費。

案件編號:HCMP 185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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