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點江山:知錯改錯不認錯

內地維權藝術家艾未未被北京公安機關扣留八十一日後,前日獲當局批准取保候審。官方媒體宣稱艾涉及「巨額逃稅及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等經濟犯罪行為,而「鑑於他認罪態度好及患有慢性病,且多次主動表示願意補繳稅款」,所以批准保釋。

其實,外間從頭到尾都認定艾未未是因言獲罪,因為艾未未曾關切四川大地震的學校豆腐渣工程,並因聲援為此而身陷囹圄的譚作人,亦曾為趙連海打抱不平,因而成為內地防止「茉莉花革命」的犧牲品。事實上,所謂「巨額逃稅」的北京發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企業法人代表是路青,而非艾未未,稅局卻從未找過路青本人問話;關於「逃稅」,此前稅務部門亦從未通知、追繳過,公安機關卻莫名其妙先於稅局介入且扣留並非企業法人代表的艾未未,此後才到公司搜查並抓走員工取證。凡此種種,明顯的「先扣留人,後找罪證」,難以服人!

最大問題是,公安當局有法不依,不按程序辦案。先是違反《刑事訴訟法》,沒有「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扣留原因和羈押處所通知其家屬」;且扣留三十七天後既不立案逮捕也不放人,已屬逾期扣押。這些都與中央倡導的「依法治國」方針背道而馳!

無論如何,未定罪的艾未未回家總比呆在監獄好。當局雖不認「有法不依」之錯,但行動上知錯改錯總比錯到底好些!而「七一」前釋放善意減輕壓力在氛圍上亦有益於執政黨九十大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