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性侵案官無奈輕判

東區醫院兒童病房發生駭人風化案,十三歲韓國籍男童在光天化日下於病房性侵犯年僅五歲女童。涉案男童早前於東區法院兒童法庭承認非禮罪,昨被判入感化院。裁判官謝沈智慧斥責其所犯罪行令人惡心,她嚴正指出,時下少年兒童也會觸犯嚴重罪行,若在其他法院審理可處較長期監禁,但礙於現時法例所限及兒童法庭的掣肘,判罰未能反映少年犯罪的嚴重性,認為是時候檢討。沈官同時炮轟醫院將未成年男女病人安置在同一病房的做法。

本案十三歲被告,承認於去年九月廿六日,在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的兒童及青少年病房,非禮一名五歲女童。案情顯示,被告與其胞弟在案發時一同入院,被安排與受害女童同房。當日下午女童母親前往探病,被告趁女童母親往買食物時,藉機侵犯女童私處,並趴在女童身上郁動。直至女童母親折返,被告才倉卒為女童穿回褲子。

韓童對感化官態度輕佻

女童事後將事告訴母親,母親遂報警將被告拘捕。警方更在現場床單上,找到被告的精液。但被告被捕後,一直拒絕透露犯案詳情,直至昨日他才承認以陽具侵犯女童性器官。不過以女童傷勢推斷,未能肯定有完全插入。

被告昨聽判時一直低頭,目無表情,其母則緊握拳頭狀甚緊張。不過被告在與感化官會面時,卻是另一個模樣。感化官的報告對被告評價負面,指他在會面時態度輕佻,竟仍面露微笑,似不知道事件的嚴重性。裁判官謝沈智慧更披露,被告干犯本案後,竟在保釋期間再犯一宗涉及不誠實的案件,可見被告根本不理後果想做就做。

若滿14歲必定被控強姦

被告上次認罪時,沈官已表明,如被告滿十四歲,他必定會被控強姦或企圖強姦罪。她昨日亦稱,本案已是她一年內,第二次審理涉及少年的嚴重案件。在上一案中,犯案少年長時期非禮一名女子,之後更強姦對方。此外,不少販毒案件,因被告未成年、且是單獨行事被送到兒童法庭處理,如在其他法院審理,被告隨時要判監八至十二年。

謝沈智慧表示,她雖然明白兒童法庭在處理罪犯時,要以協助犯人更生為主要目的,但事實可見,時下的少年兒童也會觸犯嚴重罪案。現在已到了要檢討相關法例及兒童法庭角色的時候,不論是受審犯人年歲、審理何種罪案,以及判刑範圍,都需要檢討。

除針對少年罪案外,沈官亦炮轟醫院處理未成年病人的政策。她坦言不知院方有何感想,但她對院方將未滿十八歲的病人,不分性別安置於同一病房的做法感到震驚。她指眾所周知,兒童甫踏入少年期,便會開始對性產生好奇,院方安排男女童病人同房,又不加任何監管,必須加以檢討。

不接納文化差異作抗辯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已有悔意,並指被告當時初抵港,不習慣新環境及有文化差異,感到無助之下犯下本案。謝沈智慧不接納此點,駁斥指出不論任何文化,都不會接受被告所做的行徑。在感化官認為被告不適合接受感化之下,裁判官指唯一可行選擇,便是判他入感化院。

案件編號: ESCC 70002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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