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屋僭建半特赦 弱雞政府半桶水

僭建風暴擾攘咗咁耐,「好打得」局長林鄭月娥出招嘞,針對新界村屋僭建問題,呢一位發展局局長公布處理方案。

方案內容大概係咁嘅,首階段優先取締較高風險物體,包括四層或以上嘅村屋,覆蓋天台面積超過一半嘅圍封式建築物,以及冇獲得政府批准興建嘅房屋。至於十一類被定義為風險較低嘅僭建物,包括覆蓋天台不多於一半嘅搭建物,冇圍封嘅天台構築物以及廣告招牌等等,業主只要喺指定日子之前向屋宇署登記,提交僭建物嘅相片、描述、大小同建成日期,並且委聘合資格人士定期檢查,證明安全就毋須即時清拆。林鄭月娥係咁講嘅,以登記制度暫緩對新界村屋僭建物執法,並非將村屋僭建合法化,不存在特赦,亦非一刀切。局長仲話,屋宇署蒐集詳細資料之後,將會因應實際情況制訂適當行動。

表面上好似講到幾合情合理,之但係咁,乜嘢叫做「暫緩執法」?暫緩到何年何月?大家唔好唔記得,其身不正嘅曾蔭權祖屋僭建,暫緩執法咗好多年㗎喇,如果唔係本報踢爆,睇怕家陣都冇人取締。仲有仲有,教育局局長孫明揚又係僭建,即使釘咗契照樣闊佬懶理,咪又係暫緩執法嘅結果囉!

講到呢度,實在有必要重溫一下僭建風暴係點樣形成嘅。申訴專員黎年發表報告,狠批政府部門長期漠視新界村屋僭建問題,搞到三尖八角怪獸屋遍地開花,一拖就拖咗十幾二十年。換言之,暫緩執法已經係上世紀延續落嚟嘅管治作風。舊債未清,新債免問,今時今日仲要暫緩執法?咪玩啦,好打得局長!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就講得啱嘞,佢批評有關嘅登記制度其實係「半特赦」。李永達又質疑,林鄭月娥向鄉議局「跪低」。局長姐姐當然唔會承認跪低,不過可惜吖,新界鄉紳又確係咄咄逼人,難免惹人遐想。鄉紳一來唔肯拆屋,二來反客為主揚言包圍立法會抗議。喺咁嘅情況之下居然出現「半特赦」,你話唔係跪低都冇人信啦。

唉,講來講去都係弱雞政府半桶水,做事永遠拖泥帶水。其實解決僭建問題有幾難先?法例係咁就係咁,你揸正嚟做咪得囉,唔通垃圾蟲夠惡就唔使罰呀?莫非醉酒駕駛又可以暫緩執法?僭建關乎香港人最敏感嘅房屋需要,你變相送人半層樓,蝸居一族睇見都眼火爆啦!

計功夫茶話齋,拖得就拖絕對唔係好打得嘅表現,極其量只係「好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