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外印花稅難遏炒樓

為打擊短期炒樓,政府去年底宣布引入百分之五至十五的額外印花稅,以「懲罰」兩年內買樓後再轉售的人士。雖然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有關法案,但議員批評額外印花稅推出半年以來「無料到」,無助壓抑樓價,如今討論額外印花稅已是明日黃花,議員更藉機大力要求政府復建居屋。

去年本港炒樓成風,迫使政府十一月出手,推出額外印花稅壓抑炒風,規定去年十一月二十日或以後,任何人購入住宅物業六個月以內、十二個月以內、二十四個月以內,再轉售該物業,需分別繳納樓價的百分之十五、百分之十和百分之五作為額外印花稅,換句話說,愈短時間內轉售單位,繳納的稅款便愈高。

議員:只是止痛藥

然而額外印花稅推出七個月以來,樓宇交投量和樓價繼續升不停,有議員指出,如今討論額外印花稅,已是明日黃花:「討論額外印花稅已是過時、唔到肉,亦係無謂,政府推出額外印花稅,希望樓價回復至一個合理水平,但呢個目的並冇達到,過去半年樓價不斷咁升。」自由黨劉健儀亦指出,額外印花稅只是止痛藥,只可冷卻投機活動:「但推出額外印花稅一個月之後,成交數量回復之前水平,而樓價不但無跌,更再創高峰。」

民主黨李永達稱,早於兩年前已要求政府復建居屋,但如今任期將屆滿才來放軟口風是「走精面」:「依家使乜你提復建居屋?我哋等下屆政府做都得啦!政府如今轉軚只為自己臉上貼金!」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回應指,額外印花稅旨在壓抑短期炒賣活動,並非調節樓價的手段。鄭汝樺昨對居屋二字避而不談,只是表示資助房屋並非調節樓價的工具。

否決設「日落條款」

地產及建造界石禮謙昨提出為額外印花稅草案設立「日落條款」,這亦是地產建設商會的要求,即讓條例在明年五月十九日終止效力,因有關稅款的確會令真正置業的人士造成影響,更會打擊香港作為自由市場經濟體系的聲譽。但修訂在分組點票遭否決。鄭汝樺回應指,「日落條款」會削弱額外印花稅的成效,因投機者將會知道或推測額外印花稅何時失效,令物業市場更波動。她承諾在草案獲通過後,每隔二十四個月視乎需要,會及早檢討額外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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