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保險拒賠 業主隨時得不償失

工廠大廈改建劏房出租可說是禍多利少。保險業界警告,由於明顯是改變土地用途,即使已購買了水險、火險或是第三者責任保險,隨時不獲賠償。法律界人士指出,工廈變住宅其實可能已違反土地契約,會增加遭政府收回土地的風險。

擅改用途已不受保障

大新保險負責人潘榮輝表示,工廠大廈與住宅大有分別,沒有被強制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一旦發生任何意外,涉事人士難有保障。他亦表示,保險並不保障違規及違法行為,就算有關單位有購買水險或火險等保障財物的保險,亦因擅改土地用途,而不會獲得賠償;而人壽保險及意外保險,則不受影響。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將工廈變劏房的業主已違反多項《建築物條例》,由於住宅大廈的消防條例與工廠大廈截然不同,對於入住的居民,亦構成很大的危險。法律界人士伍毅文亦指,釘契的工廈單位,可能影響買賣,或銀行按揭的成數。個別單位出事遭釘契,亦會影響整幢大廈的單位買賣,最嚴重者,有機會遭政府收回土地而不獲任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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