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簷篷為例,指引列明若其懸臂長度超過一米,則應該採用樑板式排列(加上橫樑),而非純平板式(純鋼筋伸出支撐)設計。指引亦規定簷篷與建築物主體的接口應以混凝土等物料整合為一體,避免接縫滲水。
另方面,指引亦表示簷篷應鋪設一定斜度的排水斜面及設置足夠的排水渠,以防其因外露受風雨侵蝕而積水。
香港大學土木工程系副教授蘇啟亮指,在指引出台之前興建的懸臂式構築物,例如是次屯門倒塌的簷篷,因未有正式規範,危險程度會較高。
完工後須交施工報告
蘇更續指,指引除為懸臂式構築物定立了不同規定外,更要求工程完工後須向有關部門提交施工報告,「冇指引嗰陣根本唔使做呢樣嘢,明顯多咗指引之後,新起嘅簷篷會安全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