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恐嚇律師判精神治療

【本報訊】中年新郎哥宣讀結婚誓詞時含糊不清,監禮律師再三要求他重讀,他拒絕之餘更恐嚇要斬死律師。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昨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被告患精神分裂,判他接受精神科治療三個月。

被告何中華(四十一歲)昨由律師代表求情,律師稱,被告認同精神科醫生報告所寫要他接受三個月醫院令,但被告望以監禁代替並承諾出獄後會自行求診。裁判官指被告患有精神分裂,故遵從報告建議判他接受三個月醫院令。

控罪指被告在今年一月三日在亞皆老街婚姻監禮公司「壹誓證婚」內,恐嚇會傷害事主黎耀。

案件編號:KCCC 107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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