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流水:港官問責不倫不類

內地日前公布了去年底上海靜安區膠州路公寓大樓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方案,二十八名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靜安區區長被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副市長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市長韓正亦被責成向國務院作深刻檢查,連貴為中共政治局委員的市委書記俞正聲,也要在全市官員面前公開承認自己有失察、失職之責。

官官相護被指是內地官場特色,一直為人詬病。儘管如此,並非所有過失都能夠「護」過去,尤其是社會關注的特大事件,該負的責任通常跑不掉。膠州路公寓大樓火災奪走五十八條生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一點五億元人民幣,如何處理,全國上下都緊盯着。

中共靠鼓動民眾造反起家,自然知道水可載舟亦可覆舟的道理。民意不可侮,若再玩「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小人」的把戲,隨便弄個科長、處長或包工頭出來祭旗了事,老百姓肯定不收貨,這是政治現實,與執政為民沒多大關係。如果連執政危機感都沒有,江山早晚不保。

如果沒記錯,「問責」二字的出現,應該是內地早於香港。也許因為「舶來品」的關係,港府的問責制總予人不倫不類,「到喉唔到肺」的感覺。

這次僭建風波,由煲呔曾到一眾問責官員,中招的不少,認錯的沒有;鬍鬚曾幾乎年年作大赤字,嚇唬市民,卻從不道歉;唐唐講多錯多,屢屢口舌招尤,但好官我自為之,還打算更上一層樓。香港真是當官的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