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刑毀李嘉誠寓 婦判入小欖

【本報訊】四十六歲婦人今年一月十五日下午,往長實集團主席李嘉誠位於壽山村道的大宅求見不遂,毀壞大宅閘門外兩盞燈和一門鐘,早前被裁定刑事毀壞罪,她昨在東區法院被判入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三個月強制性精神治療。

被告梁寧殷被兩名精神科醫生診斷為精神有問題,但被告則反對他們說她有幻覺,更指那些全是事實,更要求裁判官批准她去搜集相關證據:「我同屋主係認識㗎,我仲想問下係咪屋主同意告我先……仲有我十日有一兩日唔記得食藥之嘛,咁就要我入小欖接受監控,好唔合理囉」。

案件編號:ESCC 223/2011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