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教師人權法治模糊

人權與法治是本港賴以成功的基石,但香港教育學院調查卻發現,本港通識教師不但對這些核心價值支持度偏低,更對人權法治知識薄弱,存有曲解。調查發現五成二受訪教師同意執法部門為了查案而截聽,三成半受訪教師接受警方為採證而秘密拷問罪犯。教院指結果令人擔憂,擔心影響下一代的人權法治意識。

教院管治與公民研究中心去年四至十月進行《基本法》教育計劃問卷調查,訪問近八百名新高中通識教師,當中只得五成六受訪者認為自己具備足夠知識教授人權。

25%反對法庭寧縱毋枉

調查發現不少受訪者對司法獨立、基本人權等意識薄弱,包括四成八受訪者同意法官在審案時考慮公眾意見,三成六受訪者同意法庭在定罪時可以採納不合法途徑取得的證據,四分一受訪者更反對法庭應採取寧縱毋枉的原則,三成二更認同為了解決迫切的社會與政治問題,政府可彈性解釋法律。

研究又顯示,逾半受訪者願意放棄自身人權來換取社會穩定及和諧,包括逾半人同意執法部門為了查案而截聽,八成一同意政府有權為加強治安而安裝「天眼」。而教師亦認為查案比保障兒童私隱更重要,六成四認為政府有權為打擊吸毒,而要求學校將驗毒結果交予執法部門。

無足夠知識上堂照稿讀

該份問卷亦有考問教師十七條有關人權的知識問題,結果平均答中率不足八條,屬不合格,當中有近八成半通識教師不知道《兒童權利公約》中的「兒童」是指十八歲以下的人士。

教院管治與公民研究中心副總監梁恩榮稱結果顯示通識教師對人權的認識模模糊糊,認為與政府過去長期忽略人權教育有關,「大學都係得選修科讀」,擔心教師沒有足夠人權知識教授學生「照稿讀」,引致學生同樣缺乏分析能力。教院建議政府制訂人權教育政策,並要把人權法治內容正式納入教師教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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