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建聯對下任特首期望的工作坊中,比較集中討論有關管治能力提升的範圍。其實,這是一個大問題,也是一個老問題。北京在香港進行的意見徵詢,許多都是圍繞這個問題,而特區政府針對這個管治問題,也不知開了多少個座談會,但結果都是講的多、做的少,甚至一點新招也沒有。管治乏力,是整個特區問題的病灶!
在工作坊內,有人建議改組行政會議,把各黨派拉進行會之內。事實上,這一招早已行之,但行之無效。
早在董建華時期,已經把友好政黨的代表拉了入行會,但沒有大用,尤其是推行了問責制之後,整個權力核心完全集中在問責局長身上。當然,局長的權力是來自行政長官的延伸,所謂班子,就是行政長官加三司十二局,三層之間有其密切關係和互動;至於行會則不復問責制之前以及港英年代的光景。
現在,行會的非官守議員再也無法享有以前的政治權力,不再是行政部門的政治擋箭牌,那麼,行會在絕大部分時間和情況下,就變成一個超級諮詢委員會。
如果仍然行問責制,那行會非官守議員的角色和地位並無改變,就算改組,拉甲拉乙,只是換人,但權力不變,對大局當然無影響。而且,用這個超級諮詢委員會的議席亦很難跟各黨派做政治買賣,真的要做,便不可能用行會非官守議席來做;倘要用司局長的職位來做,這不但涉及哪個黨分幾多個司局長位置的問題,而且涉及這些司局長是聽命於特首還是聽命於政黨的問題。其實,這也是分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