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大聲公擾終院 婆媳判簽保

【本報訊】老婦疑不滿法庭裁定其子藐視法庭並判處監禁,自去年十月起多次偕媳婦到立法會大樓及終審法院外抗議,兩婆媳於上月十二日帶同小孩在終院外以「大聲公」叫口號時,警方到場干預,二人隨即情緒激動,分別拿出火水及火機揚言自殺,幸及時遭警員制服。

兩人事後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罪,被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兩星期,以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她們昨日被帶到東區法院再提堂,報告證實她倆精神狀態適合答辯,控方亦同意讓二人簽保守行為了事。法庭遂下令她們各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

不滿子被裁藐視法庭

涉案兩人為卅二歲媳婦吳立芳及五十九歲家婆吳美玲。據案情顯示,吳婆婆與兒媳及孫兒同住,事件追溯至○五年吳婆婆兒子在住所外牆裝冷氣機,遭業主立案法團控告,兒子其後被土地審裁處判敗訴,但他未按法庭命令拆掉冷氣機,於去年二月被裁定藐視法庭遭判監七天。自去年十月起,兩婆媳便常到立法會大樓及終院示威抗議。

案件編號:ESCC 207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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