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劫43萬現金案無業男提訊

【本報訊】青年早前到銀行提取四十三萬元現金後,即被三人搶劫,他事後憑匪徒所乘汽車的車牌號碼,助警方拘捕一名涉案男子。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控方指該被告於案發時正被停牌,稍後或加控有關控罪。法庭將案押後至下月廿日,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繼續收押看管。

另兩疑匪在逃

控方庭上又指無業被告姚智銘(廿六歲)曾稱案發時身處一快餐店內,又稱將貨車駛至車房更換車牌的司機是另有其人;惟警方翻查快餐店及車房閉路電視後,證實被告是駕貨車的司機,案發時他亦不在快餐店內。由於案件涉及巨額金錢,控方反對他保釋。被告被控在今年三月廿六日,在九龍城太子道西的恒生九龍城太子大廈地下外,與兩名在逃者搶劫事主葉家強四十三萬一千元。 案件編號:KCCC 12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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