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顏令仍:父說過姓韓冇份

【本報訊】蓮香樓第二代掌舵人顏志人的遺產案繼續在高院審訊。顏志人的第五子顏令仍昨日作供,指父親在離世前數月,曾在家庭聚會表示,他的遺產「姓韓嘅冇份,你哋人人有份」。

過去十多年一直任職投資銀行、但最近數月無工作的顏令仍表示,父親在○八年初去世前約兩年,與同居女友、即原告韓怡的關係開始轉壞,更準備由司徒拔道玫瑰新邨的大宅,搬往杏花邨獨居。此外,他父親與母親的關係在此段時間卻有改善,他指當時父母以及他和其他兄弟姊妹,經常會有飯敍,母也會打電話給父親,詢問投資心得。

原告稱說法純屬虛構

顏令仍稱在父去世前幾個月,有次不記得是父親生日還是他生日的家庭聚會,當日原告並不在場,父親曾表示其遺產「姓韓嘅冇份,你哋人人有份。」他因此相信父親當時已改變主意,決定將遺產分給所有子女。不過原告的大律師則指,顏志人為人傳統,不會在喜慶場合提及自己的身後事,質疑此說法純屬虛構,不過顏令仍堅持此為事實。

另外,顏志人立遺囑律師行的高級合夥人張德民作供表示,他是顏遺囑見證人,證實顏立遺囑時身體及神志良好。顏中風後,原告韓怡及首被告即長女顏信華,先後問他顏有否立遺囑,他見兩人均是遺囑執行人便照實回答。他指顏信華知道遺囑內容後,即表示父親說過的分產安排並非如此,遺囑應無效。

案件編號:HCAP 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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