煲呔曾「遇襲」案再押後

【本報訊】曾蔭權出席活動時聲稱「遇襲」,兩名社民連成員黃俊杰及黃浩銘各被控一項擾亂公眾秩序罪,兩案昨在九龍城法院預審。由於辯方律師未有時間準備案件,裁判官再押後案件至六月十七日進行預審,並於七月十八日審訊,期間准二人繼續擔保。黃浩銘重申曾蔭權的感受會影響案件,有需要時會申請證人傳票,要他出庭作供。

兩名被告為黃俊杰(廿五歲)及黃浩銘(廿二歲),分別報稱廚師及學生。控罪指他們於今年三月一日在香港科學館的廣場及入口處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案件編號:KCCC 2154/2011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