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廚師疏忽照顧女兒待判刑

【本報訊】五十一歲廚師受前女友所託,暫替對方看管兩名女兒,當中包括他的八歲大親生女,豈料女方前往澳門後「人間蒸發」,廚師覺得無了期照顧兩名年幼女童是沉重負擔,在兩星期後給了親女三百元後,將兩女童獨留在前女友家,兩日後才被社會福利署人員揭發。他昨日在屯門法院承認兩項虐兒罪,獲准以五百元擔保外出等候感化官報告,案件押後至六月廿日判刑。

兩項控罪指,被告鄧乙洪於二月十三日,在元朗東堤街一住所內,故意虐待或忽略兩名八歲及六歲女事主。當局已發出保護令,安排兩事主入住寄養家庭。裁判官昨特別向控方查詢兩事主母親下落,控方表示沒有其資料。

案情顯示,被告於○二年認識兩名事主之母,後與女方誕下一女,即本案八歲大事主。女方後來與另一男子再誕下一女,即六歲大事主。兩名事主與母親同住元朗,靠綜援過活。

事主母交託 赴澳失蹤

今年一月廿二日,女方來電要求被告照顧兩事主,然後前往澳門。被告接了兩事主返回其上海街住所照料。兩周後,被告給了八歲事主三百元後,將兩人帶返元朗住所獨留屋內。

與此同時,兩事主的老師發現她們曠課多日,通知社署福利官。福利官於十五日上門家訪,發現兩人獨留在家,於是報警。

警方調查發現,兩事主的母親一月二十二日前往澳門後便無返回香港。警方於四月拘捕被告,被告承認獨留兩事主在家及感到後悔。

被告解釋,他不能無了期地等待兩事主的母親返港;他亦一直無法聯絡到對方,照顧兩事主會為其工作和日常生活帶來沉重負擔,便給了親生女一些錢,打算有閒時探望她們。

案件編號:TMCC 192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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