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不告白不告

港府建議在維港以外地方填海以增加土地供應,對於土地資源買少見少的香港來說,這本來不失為可行的辦法,可惜的是,跛腳鴨政府動輒得咎,連港珠澳大橋的環評報告也被一位公屋婆婆輕易推翻,遑論填海,這種話題嘛,恐怕再爭論十年也是一鍋無米粥。

君不見回歸後司法覆核已成為家常便飯,任何人只要喜歡,都可以隨時將港府告上法庭,反正有法律援助,而且十告九贏,不告白不告。可以預期,除非港府不填海,要填海必定逃不過司法覆核這一關;甚至還可以預期,除非沒有司法覆核,有司法覆核港府必定又是敗訴的一方。

說到司法覆核,就不能不提大狀黨,據說狙擊港珠澳大橋工程就是這班政客的傑作,他們開口司法精神,閉口法律程序,彷彿他們就是法律和公義的化身。但人們始終不明白,回歸前港英政府推出那麼多大型基建,其中赤鱲角新機場就涉及填海工程,對環境的影響絕對不亞於港珠澳大橋,為甚麼當時沒有人質疑環評報告?為甚麼當時沒有人提出司法覆核?難道當時就不必理會甚麼法律程序?

這年頭有人忽然愛國,有人忽然民主,原來還有人忽然公義。當然,這也是不難理解的,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這些人絕大多數是吃英國人奶水長大的,回歸前做順民,回歸後做暴民,此乃本性使然,不足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