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懲教員巡倉官質疑成效

赤柱監獄及白沙灣懲教所在八個月內有五名男囚犯自縊死亡,死因庭昨續審。死因裁判官再度質疑監獄電子巡邏系統及簽到簿的成效說:「懲教人員有拍卡唔等於佢有望吓個犯喎!」惟懲教署律師和出庭作供的赤柱監獄前一哥羅偉鋒卻唱雙簧回應,律師提問說:「你唔好當我搞笑,我想問不如好似特遣隊殺拉登咁,個個裝個鏡頭響個頭度咪得囉?」羅笑口答說:「咁個個警察都要裝,因為佢哋可能見到有事發生會掉頭走。」裁判官只好尷尬地笑。

已退休的懲教事務總監督羅偉鋒作供時,遭裁判官陳碧橋連番追問。陳官說,死因庭去年初審理同類案件時,已關注到即使懲教署規定職員每十五分鐘巡查囚犯情況,並設有相關紀錄系統,也無法確定職員「有望入個倉度睇吓個犯做緊乜」。

羅偉鋒強調,其實除職員本人外,根本無可能由第三者確定到職員巡倉時眼見到甚麼,羅指由於囚倉不是倉門鐵閘有空隙,便是設有面積大的觀察窗口,職員巡經必定可輕易望到倉內情況,加上若囚犯出事,負責的懲教員須負上全責,故「睇唔到點解啲同事會唔做(觀察囚犯工作)囉」。

對於懲教署代表律師建議在懲教人員頭頂安裝鏡頭一事,羅說要考慮資源、可行性,甚至職員自尊心的問題,並強調一切措施必須在切實可行及合理的範圍內才會推行。

唔理邊個救咗先 唔使咁內疚

另外,最後一名死者林展發(四十二歲),於去年六月因在藥物影響下駕駛而被判入白沙灣懲教所,他於八月十七日凌晨三時許,被發現在囚倉內的廁所,用床單上吊死亡。林的倉友陳昀興昨供稱,當晚半夜上廁時發現有人上吊,但沒有理會,返回床位準備再睡時,才醒起上吊是與他較投契的「發仔」,遂即時折返,當時已有其他囚友發現林上吊,並將他救下來。

陳稱此事令他在之後服刑日子,每日都要向心理專家求助,「如果我頭一下反應係唔理係邊個,我都去救咗先,我就唔使咁內疚」。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 1241/09及156、475、556、7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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