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不要化簡為繁

最低工資立法本來就是一件好事。回歸近十四年了,在制度建設上,這其實是一項成就。尤其是在目前幾乎全民就業的情況下,而最低工資也只是定在時薪二十八元的水平,可說是合情合理。通過一些調整和安排,不難做到勞資兩利,皆大歡喜。

然而,事實上,現時最低工資的討論愈講愈亂,愈講愈離題,最終予人三輸的印象。本欄在幾年前已經支持最低工資立法,面對現時的離題討論,也是非常失望。

討論時,請永遠記着我們立法的目標,就是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對於一些非技術的勞工來說,如果時薪太低的話,他們總不能不眠不休不斷工作;若然他們需要一天工作十一小時,卻仍然不能維持起碼的生活,那在我們這樣富裕的社會是不是可以接受?

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只能把時薪拉高一點,讓丈夫做十小時、妻子做九小時,使他們維持一家三、四口的生活。

故此,不是這個目標範圍的事情,最好不要在目前敏感時刻討論。有人把記者的工資折算時薪來計算,那根本是不相關的討論。記者可能頭兩三年人工稍低;但清潔工和看更則是幾十年如一日;至於年輕大學生工時稍長,那也許代表他們對工作投入熱誠,不怕辛苦。可見這是不應該一概而論的。

超時工作應否有補薪或補假?出外公幹的工時應如何計?就算沒有最低工資立法,這也是獨立存在的僱傭問題,勞資雙方可以自行解決。在立法執行時,我們應該拿出解決問題的誠意,而不是小事化大,簡單問題複雜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