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狗主涉腐液灼傷鄰居

【本報訊】退休公務員凌晨回家時,遭樓上住戶所養狗隻狂吠,他出言喝止,居於隔壁另一男狗主疑以為自己愛犬被罵,兩人遂起爭執,期間狗主涉嫌向對方淋潑硫酸,事主胸部及右腿被濺傷。涉案狗主被控一項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辭透露,六十六歲事主周錦文,於去年九月廿八日凌晨十二時許返回西貢大環村住所時,樓上住客所養狗隻向他狂吠,他於是指令該狗不要再吠,事主同時聽到被告趙志德(六十歲)所養的狗也在吠,但他看不到該狗。此時被告從隔壁房子走出來罵事主,二人發生口角,被告其後返回家中花園內取出一膠樽,先後三次在六米外向事主淋潑液體,事主見狀快速退後數步,但胸口及右腿仍告「中招」,他遂報警。被告在警員警誡下否認指控,表示他與事主曾因其狗而起爭執。警方經檢驗後證實該些液體為硫酸。

警告報警 「報啦笨×」

退休前在房署任職逾四十年的事主供稱,被告擬向他潑液體時,他曾警告會報警,被告反說:「報啦笨×!」並向他潑液體,最終令他受傷,衣服亦多處被灼穿。案件今續審,被告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DCCC 3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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