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營淫窟 與「扯皮條」候懲

【本報訊】警方與廉政公署於去年採取聯合行動,搗破一個賣淫集團,揭發有人安排內地妓女假裝在港轉乘飛機而來港賣淫。案中一對夫婦及一名「扯皮條」頭目昨在區院承認串謀在油麻地經營五間淫窟罪,押後至五月十三日判刑。據悉,一名涉案的警長目前仍被停職受查。

四名被告陳德楊(四十七歲)、李靜嬋(四十歲)、林永強(廿歲)和莊曉文(廿九歲),首、次被告是夫婦。首三名被告承認於○七年六月一日至去年四月廿日,串謀其他人在油麻地南京街、白加士街和廟街等五個地方經營賣淫場所。首被告另承認前年六月一日至去年四月廿日洗黑錢。第四被告否認洗黑錢罪,今日起受審。

案情指,首、次被告聘請一批「扯皮條」拉客,第三被告便是「扯皮條」頭目。首、被告安排內地妓女來港,為她們預備機票假扮來港轉機到東南亞。當她們入境遭查問時,便向入境處職員提供首被告電話號碼,假裝有人為她們安排轉機。廉署調查一宗貪污案時揭發事件,曾派兩臥底到上址確認。

涉藉兌換店洗黑錢

廉署和警方「O記」去年四月採取聯合行動,拘捕次被告、十二名「扯皮條」及廿一名內地妓女,並通緝首被告。首被告於兩個月後被捕。首被告利用淫窟附近的外幣兌換店清洗「肉金」,而第四被告是兌換店東主。廉署發現淫窟內有六萬三千多元現金及十一張寫有存款和提款紀錄的紙張,顯示於去年三月十八日至四月十九日共有九十五萬元存入兌換店。 案件編號:DCCC 96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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