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住山頂白加道豪宅的一名菲律賓人懷疑遭一名港人作出蔑視行為,現就對方涉嫌違反《種族歧視條例》,罕有地引用該例入稟區域法院,要求對方作出書面道歉,並就其行為造成的傷害作出賠償。平等機會委員會回應事件時稱,該會過往未曾將有關《種族歧視條例》的個案交由法庭處理,但因事主可自行透過律師入稟,故未能肯定此案是否首宗同類案件。
案中原告為DOMINGA ADAAN DAMIAS,被告為胡木容。根據入稟狀資料,原告是自行委聘律師入稟,原告報住的地址為山頂白加道四十三號。資料顯示,白加道四十三號原為已故光學儀器大王黃克競的家族物業,近年經重建後,部分單位曾在市場放售及放租,而據土地註冊處資料,原告報住單位的業主為黃氏家族中人。
至於入稟狀中列出被告的地址則有兩個,其中一個為何文田區豪宅御龍居某單位,另一個則為何文田愛民邨。本報記者昨午曾按入稟狀到訪原告及被告住處,欲了解事件詳情,但均未能接觸到兩名當事人。本報亦曾致電代表原告入稟的律師行查詢,但律師行代表稱暫不會就案件發表意見。
據原告在入稟狀中指,被告於今年三月十七日在御龍居的大閘外,因原告屬菲律賓人,而作出煽動仇恨或蔑視的行為,而這些行為違反了《種族歧視條例》。原告要求被告補救其行為而造成的傷害,包括作出書面道歉,同時就對原告的傷害作出賠償,以及要求法庭頒令被告不可重複有關非法行為。
平機會昨接受查詢時稱,此案並非該會處理,故未能評論;但發言人指,《種族歧視條例》自○九年七月生效至今年二月底止,該會共收到九十一宗涉及種族歧視的投訴個案,廿九宗已進行調解,當中十七宗調解成功,暫未有個案交上法庭處理。投訴的個案中,逾半屬非僱傭類別,例如投訴提供服務時涉種族歧視,其餘屬僱傭類別,例如投訴遭僱主辱罵等。
案件編號:DCEO 2/2011